我先生在太子汽車服務了二十多年,可說幾乎一輩子都在太子汽車,太子汽車在產生危機時,有將近一年沒拿薪水回家,即使他到處借貸,他還是早出晚歸的堅守崗位,因為他深信太子汽車會像二、三十年前一樣轉危為安。

可是事與願違,在10114日他拿到一張非自願離職書,在101113日他領到勞保局給予的半年代墊基金。

許勝發你沒有發半毛錢的把留到最後一刻6、7百名員工打發掉了,你以目前八十六、七歲高齡,你對得起自己良心嗎?也許你的心比你的身體早死了,所以沒有感覺。

現在要提起一件十幾年前的事,許勝發你回憶回憶,是報應?還是詛咒自己?記得十幾年前,吉星、金吉星正好賣的時候,公司為了肥水不落外人田,所以和昌隆公司(目前是曠野)共同開發部品,而且強制規定業代一定要裝公司配件,當然吃頭路配合公司政策是應該的,即使那些配件貴得離譜也是理所當然,因為那是原廠的。照理來說公司自己生產車輛、自己販賣車輛、配件自己開發自己裝,利潤應該很豐厚吧!不料有一天,所長下一道命令,從這個月起不管有沒有裝公司配件每交一台吉星、金吉星要交500元給公司,但過沒多久變1000元,而據說這是當時總經理許顯榮要的私房錢。

許勝發你想想看,有那一家公司員工吃頭路為公司賣東西還要交保護費的,收的人還是你兒子當時的總經理許顯榮。當然,鴨蛋再密也有縫,風聲傳到你耳裡一定會不爽,而你也不去察證,就在一次據點長會議中發飆,大罵造謠的人並下毒咒,聽好這句毒咒〝有拿這些錢的人絕子絕孫〞。結果呢?就在當月以後,錢是照繳隔月再隨獎金一起發放。

所以許勝發,是報應?還是詛咒自己?你沒有男孫是誰作出來?你這把年歲奮鬥是為什麼?到最後都是別人的,自己所留下只是臭名,值得嗎?

許顯榮真的有作為不會到目前為止一切請示還是大小姐(許娟娟),國民黨中常委是你給他的,許顯榮在太子汽車所投資的生意有那一樣是賺錢的?手機?GM車?資訊?還是紅酒?萬泰銀行是不是許顯榮引進外資才產生問題?而許顯榮每個月找太子汽車最後唯一還正常發薪的台松堆高機幹部開會一、二次,高談闊論太子汽車的未來,是為了顯現自己還有主導權呢?還是自己還有能力呢?還是這是目前還可以掏得到錢的單位呢?悲哀啊!這個舞台是你許勝發給許顯榮的,一個六十幾歲男人有什麼作為???只是父母底下的寶貝。

許勝發請你再深思?你還能活多少年?一年、二年還是三年,未來是留下一筆遺產給許顯榮繼續匪類,自己承擔臭名?還是在有生之年把員工問題解決留下好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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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